在国家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、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,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方向,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。近期,全国各地密集出台新一轮扶持政策,为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,推动其迈向更广阔的市场空间。
江西: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
2月13日,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《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明确:本省新建建筑应当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。

福建:推广装配式建筑
2月8日,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发布《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旨在建设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。其中明确:推广装配式建筑,推动装修和市政工程工业化、施工临时设施预制化。

四川乐山:50%装配式
2月3日,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《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》,将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作为重要举措,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
方案提出: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,完善技术体系、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。构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专业化、规模化、集成化生产体系,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要素产业链。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,推广标准化、少规格、多组合设计。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项目,供地时要求项目全覆盖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,装配率达到50%以上。到2030年,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%。

四川自贡: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
1月27日,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期内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根据《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当前自贡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已进入推广期,提出严格执行计算规则、明确执行技术标准、做好全程管理等工作,以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。

山东: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
1月27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的若干措施》,聚焦建筑设计全链条管理,推出了七大方面共十八条具体措施。其中明确: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

山东平度:政府项目 100% 装配式
1月4日,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推进我市绿色建筑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意见中明确提出: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100%采用装配式建筑,单体装配率不低于 50%;新建学校、医院原则上必须采用装配式钢结构,鼓励旧村改造项目全面应用钢结构装配式技术,预制外墙建筑面积 3% 以内部分不计入容积率。

湖北武汉:全面推广装配式
1月21日,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、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意见》,围绕“好规划、好设计、好材料、好建造、好服务”,推出九项具体举措,推动住宅建设从“有房住”到“住好房”升级。其中明确:鼓励绿色新材料与低碳技术应用。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施工,鼓励应用保温结构一体化预制外墙等高效集成的部品部件,通过工厂预制和高效能施工装备手段,缩短施工周期,提升建筑产品建造精度。

湖北黄冈:100%装配式
1月21日,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代黄冈市政府起草了《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明确:推动装配式建造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土地出让(划拨)条件,黄冈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100%实施装配式。

广东梅州:大力发展装配式
1月12日,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《梅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措施中包括推动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、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、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、培育建筑人才队伍等方面,明确提出: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。

湖南湘潭:优先采装配式钢结构建筑
1月4日,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《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(试行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措施中明确提出:工业厂房、仓储类建筑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,并优先采用钢结构。
